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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2-07   访问量:1957

 

中共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6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整改成果

巡察组共反馈4类21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4项,我们细化分解为4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47个,正在推进整改的0个,尚未启动整改的0个,完成率100%,建立健全制度29项,开展了2个专项治理(清理车辆10辆,清理干部违规兼职30人),问责党组织检查处理3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通报处理8人。

(二)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

1.党委书记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整改问题并推动领导班子整改情况

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真抓实改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带头扛起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组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共计15余次。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成47项整改任务,逐项细化巡察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时限要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管理,落实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的按期完成。四是召开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党委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提交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审定,领导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报党委书记审阅把关。

2.党委如何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督促落实、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在情况反馈会后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会议,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列出整改清单并分类细化,具体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并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及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属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细化整改任务,将4类21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7个具体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集团党委责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集团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紧密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在理论学习、议事决策、党的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47个)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不深入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党委已制定下发了《城建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菏泽城建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下半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并于8月20日开展了从严治党专题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月15日开展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专题研讨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按照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已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推进表》。各党支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定期检查学习记录本,形成检查材料,各党支部对学习记录效果不好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形成长效机制,对党员学习进行督导,持续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2.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学习质量不高。集中学习多为泛泛而学,研讨交流少;对个人自学抓得还不够;学习内容与生产经营‘两张皮’,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理论联系实际”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7月15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视察山东、视察菏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19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7月22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公布内容。7月30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了习近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 发挥网络引导舆论 反映民意的作用》。

8月6日,开展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专题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进行了研讨交流,确保学习走实走心。集团已制定下发了《菏泽城建集团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9月15日开展专题研讨班,重点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同菏泽市及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座谈时的讲话,与会人员结合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达到了专题研讨的目的,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内容,持续提升学习效果,常抓不懈做好学习工作。

3.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深入:党史学习教育效果差,部分干部职工不清楚‘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党史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不了解‘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基本概念”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8月10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印发了《党员知识应知应会100条》,各党支部于9月10日前后举办了专题问答活动,扎实党员应知应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组织全体党员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学习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在8月14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同志针对学习情况讲了收获感悟,党的百年奋斗史、祖国建设史,始终植根党员干部心中,始终激励推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

4.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不严格:违规购置公务用车3辆”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经集团党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决定组织处理2人。已对集团所属车辆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对相关车辆进行公开竞价拍卖处理。已对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做了《菏泽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菏泽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菏泽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政策的解读》等规定的培训。重新完善制定了集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通过整改,完善了公车管理办法,增强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起到了警示作用,保障了公务用车依法依规管理。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机制建设不健全。意识形态制度性文件制定不齐全、不及时,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清晰分工”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党委已制定下发了《菏泽城建集团党委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实施方案》《菏泽城建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及问责措施(试行)》《菏泽城建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2021年度任务安排》《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机制。集团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清晰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任务落实不扎实。城建集团未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民主生活会材料和述职报告材料均缺少意识形态内容”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党委成立了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并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团党委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学习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作出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

以党建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形式,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阵地建设不牢固。缺少加强对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工作措施;未对举办的专题讲座报告人进行背景核查,也没有报告备案记录”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制定下发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宣传工作制度》,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加强对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的管控,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进行管控。根据宣传办法,办公室将加强对专题讲座报告的把控,对讲授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对专题讲座报告人进行背景核查、报告备案。

集团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宣传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8.关于“没有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不明确。城建集团及部分子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修订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及重要子公司已完成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并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内容,始终保障集团党委对集团的坚强领导。

9.关于“没有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不足。二级子公司虽然已经成立党支部,但是没有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支部没有对企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已重新修订下发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集团已制定下发了《中共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负面清单(试行)》,对党委研究决定事项的具体内容、标准、额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厘清了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

10.关于“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董事会和经理办公会职责边界不清。城建集团没有董事会会议记录,研究工作时董事会与经理会合并召开,没有形成董事会与经理层各负其责的局面”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已制定下发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权责关系,把握重点、划分边界,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三是董事会与经理会会议记录安排专人专本记录,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

11.关于“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监事作用发挥有限。城建集团没有设立监事会,设监事2人,但监事没有依照公司章程列席董事会会议,没有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过质询”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已完成修订公司章程,对监事成员进行变更,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二是集团已制定下发《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及时邀请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三是集团党委深入调查,对监事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开展工作。

12.关于“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公司未严格按照层级持股。城建集团内部持股较为混乱,部分三级子公司由集团公司直接持股,未按照股权形成清晰的公司层级架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党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集团持股的子公司进行梳理,并调整部分公司股权架构,已完成山东北新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菏泽城建设备架材租赁有限公司的股权工商变更工作,由集团公司持股二级子公司调整为黄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三级子公司,进一步明晰了公司层级架构。

13.关于“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管理层级过多,没有按照规定将公司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进一步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将个别四级公司通过合并、股权转让、注销等方式进行架构调整,使公司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已经完成了原四级子公司菏泽高新区鑫城生态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菏泽城建华鹏物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销工作。

14.关于“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未制定市场化薪酬考核分配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参照《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制度》,已建立并完善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现已实行市场化分类分责考核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已全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15.关于“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相互拆借资金不规范。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未严格按照公司法独立核算,部分相互拆借的资金不计息”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党委对集团公司拆借给内部企业资金不计息的问题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决定组织处理2人。二是制定《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资金拆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范资金管理,明确资金拆借的计息规则。三是对独立核算的公司,本着“资金使用与费用承担相匹配”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资金拆借业务,坚决杜绝以上问题的再发生。

16.关于“公司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兼职过多,精力分散,职务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已全面系统的排查了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担任本部及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国资委对领导干部兼职不得超过两个的要求,对集团兼职过多的30名管理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

17.关于“主责主业不聚焦:板块过多,用力分散。城建集团全资及控股公司涉及行业过多,主责主业不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经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决议,对原市政、建筑、北汇、北汇绿建、置业、黄淮、教育等七大板块进行经营架构调整,调整后集团公司聚焦于城市综合运营商的主业,聚焦规划、咨询、设计、投资、建造、运维、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发展实体经济,与政府合作,把区域性工作做实。

18.关于“主责主业不聚焦:多数‘副业’公司盈利能力较差”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已完成对公司组织架构的重新梳理,认真分析了亏损公司的经营状况,找出问题根源所在,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通过落实。同时,对连续亏损盈利无望的子公司予以关停。

19.关于“规矩意识淡薄,财务数据不真实:利润不实,人为调节企业利润。部分子公司和分公司违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不依规确认收入和成本,致使集团公司不能反映当期真实盈利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党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决定组织处理2人。二是加强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三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成本、利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四是制定工程施工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

20.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明确,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已重新修订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二是督促集团重要子公司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2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薄弱:资产负债率偏高”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定期上报资产负债率指标,对其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二是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加大目标约束、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等措施降杠杆。

2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薄弱:融资担保风险较大”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担保程序、担保款项跟踪台账,制定担保风险预警和事后追偿相关规定。二是明确专门科室专业人员负责,定期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对担保事项的管理,防范担保风险。

2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薄弱:部分项目投资缺少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已制定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大投资重点监管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已制定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子公司运营情况表》,并对各级子公司上半年运营情况进行统计,提出了下一步运营计划。三是针对黄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亏损问题,经综合分析黄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集团决定对其进行股权转让,针对专项亏损企业治理过程中的主客观原因,吸取教训,在公司运作中运用好经验转化。四是北汇绿建(海南)有限公司收到问题后,已第一时间补充可行性研究材料及风险评估材料,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已完成。

2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未见集体研究的会议记录和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主体责任清单。完善了《2021年菏泽城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集团党委自觉接受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健全制度,规范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处理研究的会议记录。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菏国资党〔2018〕20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坚持依法、规范、民主、科学决策,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

2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到位。未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企业经营和管理一线,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之间提醒谈话不经常”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进行专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员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菏泽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执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员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大对各部室、各级子公司廉政考核。开展廉政风险点查找及防控工作。三是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之间的提醒谈话。3月份,集团党委书记与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8月份集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开展廉政谈话。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与分管部室、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各级子公司参照集团开展廉政谈话,每年至少开展2次,持续抓好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提升集团党建工作水平。

2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集团班子成员缺少监管,纪检工作由其他行政人员配合上级组织开展,监督形式单一,力度不够。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力量薄弱,虽设有纪检科室,但没有具体配备人员开展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尽快完成纪检书记的配备,充实纪检力量,设置纪检科室,增加专职纪检人员2名。集团机关设置专职纪检人员,各级子公司任命专(兼)职纪检人员。二是采取多种监督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在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项目部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廉政建设监督牌等,坚持定期排查,每周开启举报箱1次,每次确保有2名纪检监察人员同时在场,并做好开箱记录。将公司举报电话、邮箱、举报箱点在全集团公示。

27.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集团发现和处理的信访问题数量较少,且均为上级转办”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定期安排纪检工作人员对各级子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主动及时发现问题。在集团公司、各级子公司、项目部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同时公开上级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安排2名纪检工作人员开启举报箱,收集举报信息,做好记录,并按程序及时核实处理。

28.关于“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绿色生产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经集团党委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决定组织处理4人。责任单位针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不达标,召开总结反思会及专项培训,同时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二级单位同时完成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2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经集团党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决定组织处理1人。按照涉水划转要求,将车辆实物及资产无偿划转至了市排水服务中心。

30.关于“项目招投标违规,评标过程随意”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经研究决定组织处理1人。二是严格开展自查行动,学校教厨具餐具设备采购资料上只上报了投标文件,材料提供人对巡察组要求提供的材料未理解到位,致使关键性材料提供不全。三是规范招投标资料的归集、整理、存档工作,下一步将严格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的规定,防范此类问题再发生。

31.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力: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城建集团2017年至2021年3月期间共召开会议180次,仅有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7月19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学习了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准则,并通报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32.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力:企业改制与党的建设没有做到同谋划、同推进。改制后没有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及时选配党务工作人员”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同步推进党建和生产经营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医药港项目部打造“红色引擎”党建阵地,在北汇绿建集团生产车间建立党员责任区,在菏泽城建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党员先锋岗。按年度季度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持续抓好集团党建工作。已根据改制后实际情况,重新设置8个党支部,并配齐党务工作人员。

33.关于“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力:对党建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子公司未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组织工作经费,并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7月19日召开专题党建会议,会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计划,严格收取、使用党务经费,专门列支党建工作经费。

34.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选举。城建集团6个党支部于2020年7月任期届满,至今仍未进行换届选举”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2021年8月30日已下发关于调整集团基层党组织架构的通知,9月15日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

35.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个别党支部党员人数不符合规定,第三党支部支委会缺职没有及时增补”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结合集团实际,完成各党支部党员的梳理调整,在换届选举之际,第三党支部已将缺职的一名支委会委员进行了增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组织设置规范,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36.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会不规范。6个党支部会前均没有进行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会中缺少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会后缺少问题整改的措施”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8月14日各党支部完成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召开支委会,认真商讨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重点进行了上半年工作总结,并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开展查摆检视,党支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谈心谈话,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会中党支部书记首先向支部全体党员报告了上半年党支部工作情况尤其是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全体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针对查摆检视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整理上报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形成查摆问题整改方案,确保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37.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优秀等次没有经过党支部组织评定”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2021年7月19日开展的党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学习了第五章组织生活中的相关内容,并指出在今年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施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38.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的自我剖析材料缺少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部分班子成员缺少相互批评的内容。同时缺少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部分记录等材料”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2021年7月19日开展的党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会上,制定《城建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相互批评、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纳入其中,并对2020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9.关于“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实施方案错误较多。城建集团第二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中,把组织生活会表述为民主生活会的错误多达10余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党委对该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经集团党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7月15日,决定对城建第二党支部做出检查问责,责令城建第二党支部做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组织处理2人。7月16日,城建第二党支部做出书面检查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并调离党务工作者岗位。二是要求该党支部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主题教育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主题教育活动。召开全体党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尤其对组织生活会召开相关要求进行深入学习,进一步加深党员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三是要求该党支部完善考核监督制度,加大对下属单位汇报材料及实施方案的把控审核力度,严格考核,责任到人,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每月对党员及支部汇报材料进行监督检查2次。

40.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活动开展敷衍应付。第四党支部主题教育周报连续五期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相同”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集团党委决定对城建第四党支部做出检查问责,责令城建第四党支部做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组织处理1人。二是7月2日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由领导带头研究活动方案、带头组织活动实施、带头开展课题调研,有力指导活动持续扎实有效开展。三是8月23日开展对党务工作者季度培训,并按照集团党委指示和要求,严格落实支部党务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量化,并进行结果公示。

4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违规现象:越权提拔干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由国资委按照选拔任用程序重新考察任命了集团班子成员。依照《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流程》严格执行了国资委关于干部调整任命的权限规定。现已下发任命文件菏政任〔2021〕26号文、菏国资党〔2021〕83号、84号、90号、92号文。

4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违规现象: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按照国资委对企业中层以上职数配备要求,减少了超职数配备的中层干部。根据《菏泽市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要求调整中层管理干部,并对调整的中层干部及时向国资委报备。现已对规模以上的二级公司班子成员调整为1正3副,规模以下的班子成员调整为1正2副。

4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违规现象:人员招录随意性大,标准不高。2020年6月以来集团公司会议记录上没有研究新进人员相关内容,未向国资委请示报备”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对新招录人员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产业工人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类别人员采用不同的用工方式,并将研究后的招聘计划请示报备国资委。人员招录将严格按照《菏泽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菏国资〔2021〕2号)文件要求,合理评估用工成本,确定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集团研究后确定招聘计划。

4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违规现象: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城建集团未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回避制度”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对现有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及子女工作情况重新梳理,对从事财务、人事等工作人员进行调岗。严格执行《菏泽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及报告说明制度的暂行办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5.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不彻底,整改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城建集团第一党支部制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工作方案套改市城管局党组方案”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经集团党委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对城建第一党支部做出检查问责处理,组织处理2人。二是城建第一党支部做出了书面检查。三是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四是城建第一党支部支委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刻反思,重新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材料进行了修正。通过整改,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支委成员及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促进了下步工作的切实开展。

46.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不彻底,整改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第四党支部部分支委的个人剖析检视材料抄袭网络;支部班子剖析检视材料较少。第四党支部制定的检视问题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仅修改了标题,内容相同”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7月15日,集团党委决定对城建第四党支部做出检查问责,责令城建第四党支部做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决定组织处理3人。二是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三是8月27日,城建第四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专题党员大会,集团党委委派专职党务工作者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会上责任人逐一进行了自我检讨与深刻剖析,积极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会后做出整改承诺,撰写书面检查材料,相关检讨材料张贴于集团党务公开栏,进行警示教育。

47.关于“审计整改成效不明显:2019年4月,市审计局对集团2016年至2018年发展质量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城建集团在落实整改方面还存在差距。比如‘企业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集体决策’等问题,目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集团重新梳理了2019年审计局对集团发展质量状况的审计调查和整改意见,逐项落实了整改问题。集团已制定下发了《中共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负面清单(试行)》《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党委对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集团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贯穿于集团各项工作中去。

2.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集团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见成效。

3.建立长效机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在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意识形态、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0-5265200;邮政地址:菏泽市开发区钱江路999号;电子邮箱:hucg@hzcjjt.cn。

 

         中共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